关于西樵镇城镇社区除四害服务项目的变更及延期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05 15:5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致:各投标人
关于西樵镇城镇社区除四害服务项目的变更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删除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三条“投标人必须在2013-2015年度在南海区南卫办及行业协会备案(需提供备案证明);”(P5页)
二、项目服务要求的“三、项目要求:1、设备要求、场地要求、人员要求:”增加④中标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必须到南海区病媒生物防制协会备案,愈期办理的视为违约,取消中标资格。”(P8页)
三、除四害工作考评表的“防蝇设施:合格率(%)≤98 ”变更为“≥98”。(P13页)。
四、综合评审指标表“相关业绩18分”变更为“相关业绩23分”(P26页)。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15年5月12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15年5月22日9:00-9:3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5年5 月22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八、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2015年5月20日24:00分。
九、项目服务要求增加:“八、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交纳5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无息归还给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如中标人不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通知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