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2015年春季鲜花采购及保养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04 10:2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项目名称: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2015年春季鲜花采购及保养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YZBZC2015-078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4月3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5月04日
变更事项:
原公告: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经理要求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
更正为: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抚顺市经济开发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召 1874136868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诗佳 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