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霞浦县档案局密集柜采购项目补充公告-FJTH-8320150409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霞浦县档案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霞浦县档案局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
1、招标文书编号:FJTH-8320150409(2015霞浦财购计[G-13]号) | |||||||||||||||||||||||||||||||||||||||||||||||||||||||||||||||||||||||||||||||||||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霞浦县档案局密集柜采购项目 | |||||||||||||||||||||||||||||||||||||||||||||||||||||||||||||||||||||||||||||||||||
3、投标截标时间 2015 年 5 月 15 日 (北京时间) | |||||||||||||||||||||||||||||||||||||||||||||||||||||||||||||||||||||||||||||||||||
4、开标时间 2015 年 5 月 15 日 (北京时间) | |||||||||||||||||||||||||||||||||||||||||||||||||||||||||||||||||||||||||||||||||||
采购人:霞浦县档案局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878462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公告日期: 原霞浦县档案局密集柜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JTH-8320150409)招标文件中: 更正事项、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中关于综合评分法的条款全部删除,全部更改为最低评标价法条款。 具体更改如下: 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但最低价不作为中标保证),评标委员会根据下述各项要求综合评估,质量和服务等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评标考虑的因素”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上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评议程序:(评标委员会按如下程序进行评审) (一)、资格性审查(注:资格性审查中一项不符合者视为无效投标。)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逐项审查。 (二)、符合性审查(注:符合性检查有其中一项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定。) 1、技术要求: (1)货物的技术参数、性能(按“招标货物一览表”及第三章要求) (2)货物的质量及适用性;(按“招标货物一览表”及第三章要求) (3)配套的齐全性(如需要的话); (4)样品; (5)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 (6)货物使用期内的运营费和维保费; (7)技术规格所要求的技术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服务的费用; (8)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及环保等); 2、商务、服务要求: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付款方式 (4)包装及运输 (5)验收承诺 (6)售后服务承诺 3、招标文件第二章 (三)、报价比较 1、报价要求审查:投标人的报价经计算应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 2、评标委员会将针对上述项目均符合要求的合格投标人进行报价比较,推荐出符合项目招标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合格投标人若出现相同评标价的情况时依次按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① 相同评标价投标人为福建省内工商注册的企业优先采购; ② 若均本省企业,以投标人报送的营业执照副本所载的注册资金进行比较,大者排前,优先采购; ③ 若均非本省企业,投标人有在福建省内设立办事处(须经贸委批准)或分支机构(须工商注册),以设立的时间前者排前优先采购; ④ 若第③点仍不能排序区分,则以投标人报送的营业执照副本所载的注册资金进行比较,大者排前优先采购。 ⑤ 若通过以上程序仍无法区分,则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 4、为了防止无序竞争、以次充好,投标人的报价必须是合理报价。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 二、价格扣除部分:(PJ: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价格扣除) 1、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的产品;若同一合同包中同时获得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认证的,则优先采购拥有认证数量最多的产品。 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最低评标价法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如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评审优惠,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产品评审优惠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评审优惠,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评审优惠。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只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公告最新一期的清单为准。 2、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2.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2、价格扣除办法: (一)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近两个月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产总额的相关佐证材料;若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其他中小企业制造商的货物,应同时提供该制造商以上佐证材料。或由投标企业(或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 注: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同时按以上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该政策;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招标文件P47页:原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现更改为: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
注: 1、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清单内产品时, 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计算出该类产品合计金额。 2、价格扣除类别分别指“节能”、“减排”、“环境标志”类别。 3、栏目6为栏目4÷栏目5。栏目4填报金额必须与报价一览表中“产品价格扣除部分”一致。 4、以上属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将不予评审优惠。 5、若所投的产品不属于清单内产品,本“价格扣除明细表” 不必填写。 投标代表签字: 日期: 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最低评标价法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此附件中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如果有的话); 三、本项目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 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附:答复回执 你单位送来的《关于霞浦县档案局“霞浦县档案局密集柜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1》我司已收妥。 收件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
2015 年 4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