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农业服务中心太阳能杀虫灯和烟雾机采购更正公告1
1、采购采购文件P3,“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二、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1 太阳能杀虫灯 1342台 2 烟雾机 295台 更改为: 序号 名称 数量 1 太阳能杀虫灯 1341 2 烟雾机 296 2、采购文件P16,技术评审表第2项, 2 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品质 15 优(11~15分):品牌知名度高,质量好,效果好,反应好,客户使用评价好。 良(6~10分):品牌知名度一般,质量、效果和反应一般,客户使用评价较好。 一般(0~5分):品牌知名度一般,质量、效果和反应差,客户使用评价差。 投标人需提供烟雾机实物样品1件,以作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品质评分的重要依据。 更改为: 2 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品质 15 优(11~15分):品牌知名度高,质量好,效果好,反应好,客户使用评价好。 良(6~10分):品牌知名度一般,质量、效果和反应一般,客户使用评价较好。 一般(0~5分):品牌知名度一般,质量、效果和反应差,客户使用评价差。 投标人需提供太阳能杀虫灯和烟雾机实物样品各1件,以作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品质评分的重要依据,如果未提供或提供的样品不齐全,只能在0-5分之间得分。 3、采购文件P17,商务评审表第2项, 2 201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 请附上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作为同类业绩评价证明资料。 10 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每个合同得1分,满分10分 (注:1)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不作为业绩评价证明资料。2)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交合同原件,评标时根据评审需要,将查阅有关对应合同原件) 更改为: 2 201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同类业绩(指仪器设备或植保设备) 10 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每个合同得1分,满分10分。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交合同原件,否则,其业绩评价资料不予认可。 (50万元以下的合同不作为业绩评价证明资料)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5月5日14: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2室 九、开标时间: 2015年5月5日14: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2室 修改为: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5月15日14: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4室 九、开标时间: 2015年5月15日14: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4室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陈先生
采购人地址: /
电话: / 传真: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陈先生 项目负责人电话: /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段小姐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020-62791621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 020-83177411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梁浩 项目负责人电话: /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