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高新区沣源市政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南阳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2号安置小区输配电一期工程招标文件变更内容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4-30 15:3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南阳高新区沣源市政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南阳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2号安置小区输配电一期工程招标文件变更内容的通知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南阳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2号安置小区输配电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的变更、招标控制价以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的变更公布如下:
1、原付款办法。第一次支付费用:工程完成全部工程量,按已完工程量截算价的50%支付费用。第二次支付费用:工程移交后按已完工程量截算价的30%支付费用;第三次支付费用:项目正常运行180天按决算费用支付至总金额的90%,余下10%作为保修押金,按有关规定退还。
2、付款方式现调整为。第一次支付费用:设备进入现场后,支付设备费用的20%;第二次支付费用:工程完成全部工程量,按已完工程量截算价的60%支付费用。第三次支付费用:工程移交后按已完工程量截算价的30%支付费用;第四次支付费用:项目正常运行180天后按中标费用支付至95%,余下全部工程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
3、最高限价的设置:最高限价不超过1798万元,超过按废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及图纸费用上交时间往后顺延到
5.原开标时间往后顺延,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南阳高新区沣源市政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