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CAVE虚拟仿真测试体验中心项目的澄清/更正公告(2)
1、原2015年4月17日发布的澄清/更正公告中“2. 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澄清/更正为“2. 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如不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的,应当将空间环境搭建和整体装修工作分包给具备该资质的分包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原件和分包供应商的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2、项目说明补充:本项目为CAVE虚拟仿真测试体验中心项目,竣工验收后用于展馆用途。 3、原2015年4月17日发布的澄清/更正公告中“附表三:商务评审表”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的“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一个得1分,最高6分;其中在以下六项中且同时具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每一个另加0.5分,最高3分。(1)3D虚拟产品演示系统;(2)3D虚拟现实仿真软件;(3)全景动态影像互动系统;(4)声像档案管理软件;(5)数字展厅智能中央控制软件;(6)多通道环幕系统。”澄清/更正为“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一个得1分,最高6分;其中在以下六项中且同时具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每一个另加0.5分,最高3分。(1)虚拟产品演示类系统;(2)虚拟现实仿真类软件;(3)动态影像互动类系统;(4)声像档案管理类软件;(5)声像档案管理类软件;(6)环幕类系统。(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4月29日起至2015年5月8日期间0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一楼售标书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原已报名的投标人报名有效无需重新报名。 5、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14日 14:30(此前30分钟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9楼910室 7、开标时间:2015年5月14日14:30 8、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9楼910室 9、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更正文件(2)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公告文件后,在空白处签字盖章回传至我中心(传真号码:020-83309916)。确认已收悉本更正内容,特此通知。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陈老师
采购人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迎龙路161号
电话: 020-39322383 传真: 020-39322383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陈先生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39322383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肖小姐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020-6279 1523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 020-8330 9916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仕良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62791615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