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桂林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绿化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编号:GLZFCG2015D0082)更改通知(一)
项目名称:广西桂林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GLZFCG2015D0082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4月2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4月29日
变更事项:
更改事项:
1、原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38页第四章合同书及合同基本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2.4.1款“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附经业主审定认可的完工工程量清单),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按规定程序付至乙方30%的成交工程款;余工程审核造价金额的70%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壹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无息)。”更改为“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附经业主审定认可的完工工程量清单),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按规定程序支付乙方30%的成交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6个月后,再向乙方支付审核造价金额的65%(无息)工程款;作为质保金的5%工程款质保期(壹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2、原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40页第四章合同书及合同基本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4.1款“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提交相关结算资料(主要包括合同、工程量计算书、结算书、变更设计通知单、签证单、竣工图)齐全后经监理初审、发包人审核后,必须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最终结算以按桂林市财政局的审计结果为准。工程款按最终审定的结算造价支付至30%,余工程审核造价金额的70%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壹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无息)。”更改为“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提交相关结算资料(主要包括合同、工程量计算书、结算书、变更设计通知单、签证单、竣工图)齐全后经监理初审、发包人审核后,必须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最终结算以按桂林市财政局的审计结果为准。工程完工验收合格(附经业主审定认可的完工工程量清单),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按规定程序支付乙方30%的成交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6个月后,再向乙方支付审核造价金额的65%(无息)工程款;作为质保金的5%工程款质保期(壹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3、原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40页第四章合同书及合同基本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5.3款“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70%的工程款”更改为“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5%的工程款”。
4、原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47页第四章合同书及合同基本条款附件三“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双方约定质保金按工程审核造价金额的70%扣留,保修期满后按规定支付。”更改为“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双方约定质保金按工程审核造价金额的5%扣留,保修期满后按规定支付。”
5、采购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内容的,作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西桂林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桂林市叠彩区北和路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丽芬,0773-899376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5楼5-9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蒋红伟,0773-285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