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瑞昌市第一中学教学楼维修工程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补
作者: 发布于:2015-04-30 08:4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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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瑞昌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瑞昌市第一中学的委托,对瑞昌市第一中学教学楼维修工程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于2015年4月17日发布,经采购单位确认现现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技术及商务分进行调整。调整变更如下:
1、原评分标准:技术参数与功能要求第2款2、承诺主材(墙面砖、乳胶漆、防水高分子展材、卫生洁具等)需设计方、甲方、乙方三方同共认定,有承诺得5分,无承诺不得分。
现均更正为:2、承诺主材(墙面砖、乳胶漆、防水高分子展材、卫生洁具等)需设计方、甲方、乙方三方同共认定,有承诺得8分,无承诺不得分。
2、原商务评分:投标人综合实力第4、5、6款
4、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及其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AAA”单位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原件)
5、投标人获得省级及其以上政府住房和建设部门颁发的省级先进建筑业企业荣誉得2分。(提供原件)
6、投标人获得地厅级及其以上政府部门一级诚信企业得2分,二级诚信企业得1.5分,三级诚信企业得1分。(提供原件)
现均更正为:取消商务评分投标人综合实力第4、5、6款。
3、原商务评分: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一年质保期得1分。每延长一年加1分,最高加2分,共3分。
现均更正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一年质保期得1分。每延长一年加1.5分,最高加3分,共4分。
4、、原商务评分:业绩投标人提供2012年以来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业绩,合同金额在300万以上的得2分, 200万-299万的得1分,最高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备案原件)。
现均更正为:投标人提供2012年以来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业绩,合同金额在300万以上的得2分, 200万-299万的得1分,最高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备案原件)。
5、由于招标文件的调整,原定开标时间2015年5月1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现更改为:开标时间2015年5月1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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