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兴国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四统”供货企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5-XG-G001)电子化公开招标的更改公告
项目名称:兴国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四统”供货企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ZJD2015-XG-G001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4月1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4月28日
变更事项:
依据兴国县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兴国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四统”供货企业服务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 2015年4月16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更改如下:
一、 更改事项1:原招标文件中“27、评分标准
技术60分 | 序号 |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依据 |
---|---|---|---|---|---|
6 | 投标人绿色蔬菜种植基地设置方案 | 绿色蔬菜种植基地设置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2分,相邻之间递减0.5分,最低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2分 | 由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绿色蔬菜种植基地设置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 |
7 | 投标人生猪养殖基地设置方案 | 生猪养殖基地设置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2分,相邻之间递减0.5分,最低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2分 | 由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生猪养殖基地设置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 |
9 | 食品第三方检测、检验方案 | 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第三方检测、检验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2分,相邻之间递减0.5分,最低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2分 | 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第三方检测、检验方案的可操作性进行评分。 | |
商务30分 | 序号 |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依据 |
1 | 业绩 | 提供近三年的投标企业已完成的食品原材(辅)料配送服务业绩(满足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配送人数单笔合同≥1万人/每天的得2分,满足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配送人数单笔合同≥2万人/每天的得4分,满足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配送人数单笔合同≥5万人/每天的得6分,满足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配送人数单笔合同≥8万人/每天的得8分,满足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配送人数≥9万人的得10分)。 | 10分 | 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①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中放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现场查看);②供货合同(投标文件中放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现场查看);③业主反馈意见书面材料(反馈意见必须包含业主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投标文件中放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现场查看)等情况进行评审,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现更改为:
技术63分 | 序号 |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依据 |
---|---|---|---|---|---|
6 | 投标人绿色蔬菜种植基地设置方案 | 绿色蔬菜种植基地设置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3分,相邻之间递减0.5分,最低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分 | 由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绿色蔬菜种植基地设置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 |
7 | 投标人生猪养殖基地设置方案 | 生猪养殖基地设置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3分,相邻之间递减0.5分,最低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分 | 由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生猪养殖基地设置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 |
9 | 食品第三方检测、检验方案 | 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第三方检测、检验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3分,相邻之间递减0.5分,最低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分 | 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第三方检测、检验方案的可操作性进行评分。 | |
商务27分 | 序号 |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依据 |
1 | 业绩 | 提供近三年的投标企业已完成的食品原材(辅)料(油、调味品、肉类、蛋类、蔬菜等食品)配送服务业绩(满足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配送人数单笔合同≥1万人/每天的得1分,满足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配送人数单笔合同≥2万人/每天的得2分,满足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配送人数单笔合同≥3万人/每天的得3分,满足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配送人数单笔合同≥4万人/每天的得4分,满足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配送人数≥5万人的得5分),满足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配送人数≥6万人的得6分),满足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配送人数≥7万人的得7分)。 | 7分 | 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①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中放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现场查看);②供货合同(投标文件中放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现场查看);③业主反馈意见书面材料(反馈意见必须包含业主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投标文件中放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现场查看)等情况进行评审,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二、更改事项2、
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7日10:30(北京时间)”。
现更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5月14日10:30(北京时间)。
此更改公告为《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和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兴国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兴国县凤凰大道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先生0797-779917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兴国县平川大道南段13号明心电脑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赖小玲15070155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