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三防物资储备中心及应急调度中心工程电梯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宁海县三防物资储备中心及应急调度中心工程电梯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 |
公告次数:2 | |
发布日期:2015-04-28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就宁海县三防物资储备中心及应急调度中心工程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NHZFCG-Z2015016 |
二、项目概况: | 电梯 |
三、补充事项: | 各相关投标单位: 关于宁海县三防物资储备中心及应急调度中心工程电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5016)现作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第1页、第10页及招标公告合格的投标人中“(2)投标电梯品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日外汇牌价中间价计算);2013年(或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38亿元人民币[以2013年(或2012年)公司财务报表为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单位公章]。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除外;”现修改为“(2)投标电梯品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日外汇牌价中间价计算);2013年(或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26亿元人民币[以2013年(或2012年)公司财务报表为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单位公章]。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除外;” 请各相关投标单位收到本修改通知后,将回执单于2015年5月8日11:30前传真回复至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码:0574-65131832、65131831。 特此通知。
2015年4月28日
回 执 单
我单位已全面理解《关于宁海县三防物资储备中心及应急调度中心工程电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5016)的修改通知》,现将回执传真予你单位。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修 改 说 明
关于宁海县三防物资储备中心及应急调度中心工程电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5016)现作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第1页、第10页及招标公告合格的投标人中“(2)投标电梯品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日外汇牌价中间价计算);2013年(或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38亿元人民币[以2013年(或2012年)公司财务报表为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单位公章]。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除外;”现修改为“(2)投标电梯品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日外汇牌价中间价计算);2013年(或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26亿元人民币[以2013年(或2012年)公司财务报表为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单位公章]。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除外;” 特此说明。
宁海县水利局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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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阅览标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2015410892.doc" ignore=1>Z2015016宁海县三防物资储备中心及应急调度中心工程电梯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2015410892.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