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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区公安分局政法、检测专用设备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4-12-29 09:27:43 来源:内蒙古政府采购网

2014年12月25日 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科尔沁分中心受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政法、检测专用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TKZ2014-12-10)的招标(采购)公告,因报名供应商资格有变开,报名截止时间和开会时间延期,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者经销企业,且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具备完全履约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资格预审需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单位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报名表。(在下方相关附件中下载)
9.投标人所投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基于GA/T 947-2011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10. 为保证产品稳定性并充分经过市场检验,执法仪检测报告生成日期不晚于开标前120天;
11.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即属于代理/经销商)的,在购买标书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12.投标产品制造商具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13.投标产品制造商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证书涵盖范围应包括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
14.投标产品制造商是公安部《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GA/T947-2011)行业标准认证起草单位;
15.投标产品型号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16.投标产品制造商有软件开发能力,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相应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件著作权证书;
17.投标产品具备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18.投标产品制造商获2012年度全国公安系统警用装备十佳品牌证书;
以上相关文件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经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能获取采购文件
,更正为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者经销企业,且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具备完全履约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资格预审需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单位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报名表。(在下方相关附件中下载)

★经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能获取采购文件

2、原公告中的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4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3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5:30时,更正为 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01月0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5:30时。

3、原公告中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01月21日 上午 8:30,更正为 2015年01月26日 上午 8:30。

4、原公告中的开标时间:2015年01月21日 上午 8:30,更正为 2015年01月26日 上午 8:30。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2014年12月26日


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区公安分局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科尔沁分中心受委托,采用,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TKZZW2014-025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执法视音频记录仪、照相机 1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者经销企业,且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具备完全履约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资格预审需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单位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报名表。(在下方相关附件中下载)
9.投标人所投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基于GA/T 947-2011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10. 为保证产品稳定性并充分经过市场检验,执法仪检测报告生成日期不晚于开标前120天;
11.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即属于代理/经销商)的,在购买标书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12.投标产品制造商具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13.投标产品制造商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证书涵盖范围应包括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
14.投标产品制造商是公安部《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GA/T947-2011)行业标准认证起草单位;
15.投标产品型号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16.投标产品制造商有软件开发能力,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相应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件著作权证书;
17.投标产品具备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18.投标产品制造商获2012年度全国公安系统警用装备十佳品牌证书;
以上相关文件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经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能获取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4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科尔沁分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与公告报名时间相同。
二、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缴纳到采购文件指定的账户。并拿银行票据到财务室开收据,并把收据带到会议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收款收据并加盖财务章(经手人签字、开户行、账号、收款单位)银行汇款单复印件。但对不按时参加标会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01月21日 上午8:30

投标地点: 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科尔沁分中心一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5年01月21日 上午8:30

开标地点: 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科尔沁分中心一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科尔沁分中心

地址

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中段市宾馆西侧

邮政编码

028000

联系人

刘亚静

联系电话

0475-8313667

1.

账户名称

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科尔沁分中心

开 户 行

建行通辽分行营业室

账  号

15001636655052502832

2.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区公安分局

地  址

通辽市科尔沁区

邮政编码

028000

联 系 人

李主任

联系电话

13337051990

相关附件:

报名表投标报名表.docx


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科尔沁分中心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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