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更新改造项目更正公告(一)
辽宁省公安厅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更新改造项目更正公告(一)
2014年11月27日
一、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地址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72号刘鹰13386867567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综合楼A座周璐23447750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首次公告日期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更新改造LNZC2014-05172014/11/26
三、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内容及日期
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更正(澄清或修改)前更正(澄清或修改)后
招标公告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性条件
4、 合格供应商还需要满足其他资格性条件:(3)第一包所投产品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评标委员会核查时未能提供,投标文件无效)(3)第一包所投产品(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评标委员会核查时未能提供,投标文件无效)招标公告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性条件
4、 合格供应商还需要满足其他资格性条件:(4)第一包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二级及二级以上)。(提供复印件)(4)第一包所投产品(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的生产厂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二级及二级以上)。(提供复印件)招标公告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性条件
4、 合格供应商还需要满足其他资格性条件:(5)第一包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A类安全工程二级及二级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5)第一包所投产品(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生产厂商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A类安全工程二级及二级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资格性证明材料第一包所投产品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评标委员会核查时未能提供,投标文件无效)第一包所投产品(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评标委员会核查时未能提供,投标文件无效)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资格性证明材料第一包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二级及二级以上)。(提供复印件)第一包所投产品(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的生产厂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二级及二级以上)。(提供复印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资格性证明材料第一包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A类安全工程二级及二级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第一包所投产品(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生产厂商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A类安全工程二级及二级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重要提示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更正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