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群众艺术馆专业轨道射灯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群众艺术馆委托,就专业轨道射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4年10月31日在《河南招标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就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澄清。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群众艺术馆专业轨道射灯采购项目
原招标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1939号
原公告日期:2014年10月31日
原公告媒体:河南招标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原招标公告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1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1日上午9:00”
2、“投标前三日向招标单位提供以下样品:1、三回路轨道 1米 一根(含轨道配件);2、专业射灯1;3、专业射灯2;4、专业射灯4;以上样品由招标单位专业评判,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能进行正式投标。”
3、“1、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描述主要货物性能特点的原厂商技术文件、彩页及产品说明资料和官方网站资料供评标参考,并保证这些技术证明材料与投标货物的真实功能、性能参数的一致性;如标书所述产品功能参数与产品说明资料不一致,务必在标书上附带原始生产商出具证明函(原件)以证明功能参数变更的有效性,否则视为技术不满足。(如不满足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彩页情况给予相应的扣分。)”
现更改为: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2月4日下午15:00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4日下午15:00”
2、“*样品提供,投标前三日向招标单位提供以下样品:
1. 三回路进口轨道一根(0.7-1米,含轨道配件并提供进口产品证明)
2. 专业射灯1;(含技术参数表中所含配件)
3. 专业射灯2;
4. 专业射灯4;
(以上灯具以及轨道需能在现场进行测试,不能提供全部样品或样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能进行正式投标。)”
3、“1、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描述主要货物性能特点的原厂商技术文件,投标产品彩色印刷样册及产品说明资料和官方网站资料供评标参考,并保证这些技术证明材料与投标货物的真实功能、性能参数的一致性;如标书所述产品功能参数与产品说明资料(彩色印刷样册、官方网站资料)不一致,视为技术不满足,给与相应扣分。”
招标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冯新生
联系电话:0371-65950225
传真电话:0371-65950225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邮政编码:450003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