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灵武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变更公告
一、采购计划编号:灵财(采)2014年434号
二、采购文件编号:NCZ/WX141027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灵武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四、采购人名称:灵武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赵海峰 电话:4025603
五、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街宁夏汽车大世界三层
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政府采购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七、首次公告标题:政府采购灵武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八、首次公告时间:2014年10月29日
九、原公告内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般条件:
4.1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4.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备原件审核)。
4.3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备原件审核)。
4.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备原件审核);
4.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近期连续三个月缴费凭证为准,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
4.6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书面告知函(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要求:
4.8所投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9投标单位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备原件审核)
4.10所投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11出具由甲方签字盖章确认的现场勘查表原件。”
十、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8日14:00分
十一、现变更内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4.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备原件审核)。
4.3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备原件审核)。
4.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备原件审核);
4.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近期连续三个月缴费凭证为准,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
4.6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书面告知函(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所投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备原件审核)。
4.9投标单位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备原件审核)
4.10所投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十二、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8日14:00分
十三、变更时间:2014年 10月30日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武市中医医院 赵海峰 电 话:4025603
代理机构: 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街宁夏汽车大世界三层
联 系 人: 杨 霞 联系电话: 0951-5155668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