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务实-关于永春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综合用房空调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补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7 15: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招标编号:XMWS2015Q024
2、项目名称:永春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综合用房空调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永春县公安局
联系人:联系人:刘警官,联系电话:13599730116
4、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595-22738619 传真:0595-22738609
各潜在投标人:
永春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综合用房空调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MWS2015Q024)补充公告如下:
本采购项目4月23日招标公告第10条内容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规定出质疑:(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招标文件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下同。
特此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