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采中信字[2015]156号
现将办公自动化及通讯、视频设备(市采竞字[2015]023号)谈判项目部分内容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澄清、变更内容:
1、第三包:经采购单位确认,测距仪必须满足0.001米的精度要求,30组数据记忆功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均按谈判文件要求采购。
2、第五包:原采购名称“移动警务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更正为“移动警务专用电脑”,不需提供第十七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目录页的复印件,具体内容变更如下:
名 称 | 功能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移动警务专用电脑 |
| 台 | 22 |
二、第三、五包响应时间变更:
1、原定响应、谈判时间(见招标文件):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4月28日 8:30-9:00(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2015年4月28日 9:00(北京时间)
2、新的响应、谈判时间:
投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4月30日 8:30-9:00(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2015年4月30日 9:00(北京时间)
三、关于本项目的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 系 人: 郑先生 肖女士
联系电话:(0354) 3022420 3038399
技术咨询、澄清电子邮箱: jzzfcgzyg@163.com jzzfcgxhp@163.com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锦纶北路3号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