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夜景照明灯具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1、项目名称:夜景照明灯具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FJGC-G-2014-003
批复号:[2014]马尾财购计(001号)
3、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开发区灯光夜景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
联系人:林科长
联系电话:0591-63111033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人:侯丹娟
联系方式:0591-83393301/02 88080341 传真:0591-83393305
5、招标公告日期:[2014年1月16日]至[2014年2月8日]
6、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4年2月8日]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7.1合同包一
(1)1号投标人提供的马尾检察院品目号1装饰灯色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4号投标人提供的马尾检察院品目号1装饰灯色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4号投标人提供的马尾房地产大楼品目号3荧光灯为单色,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0号投标人提供的马尾检察院品目号1装饰灯、马尾房地产大楼品目号3荧光灯、立马华庭品目号2荧光灯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4号投标人提供的马尾检察院品目号1装饰灯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根据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样品 “提供的样品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按无效投标处理”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1号、34号、30号、24号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7.2合同包二
(1)40号投标人管委会品目号1装饰灯、马尾开发区幼儿园品目号1装饰灯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5号投标人管委会品目号1装饰灯、马尾开发区幼儿园品目号1装饰灯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1提供的马尾检察院品目号1装饰灯、马尾房地产大楼品目号3荧光灯、立马华庭品目号2荧光灯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根据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样品 “提供的样品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按无效投标处理”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1号、34号、30号、24号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只有39号投标人的资格性与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合格。
8、废标情况说明:
(1) 在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程序终止。
(2) 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9、评标委员会成员:郑超光、傅敏光、卞德森、汪水春、林依峰(用户代表)
特此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