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窗帘工程的补充公告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窗帘工程的重发公告 | |||||||||||
公告次数:2 | |||||||||||
发布日期:2015-04-23 | |||||||||||
由于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窗帘工程首次招标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导致流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重新组织招标 ,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 |||||||||||
一、采购编号:NBTC2015CG-1001-2 二、采购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规格: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者授权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具备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5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持投标申请资料到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参加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300 元,售后不退。原购买过招标文件的单位若要继续参加本项目投标,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投标申请资料重新登记并免费领取《(重发)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窗帘工程采购招标文件》。 2、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14日14时30分。 六、投标地点及方式:以密封方式送至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会议室),逾期报送恕不接受。另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介: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 (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74-86329817 招标代理人: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二楼 联系人:孔佳钰 电话:0574-87031582 2、投标保证金数额: 肆仟 元人民币,须在2015年 5 月 13 日16:00前提交,保证金须以电汇或现金形式支付,且投标人出具的合法票据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原投标申请人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无需重新递交。 收款单位: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分行 账 号:3303 0101 2010 0019 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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