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海近代中西文化系列陈列馆之领事馆、洋行馆陈列展示货物采购与安装项目
项目名称:北海近代中西文化系列陈列馆之领事馆、洋行馆陈列展示货物采购与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GXZC2015-G1-0033-ZC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4月0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4月24日
变更事项: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海近代中西文化系列陈列馆之领事馆、洋行馆陈列展示货物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项目编号:GXZC2014-J2-0231-ZC)
采购代理机构于2015年4月9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北海近代中西文化系列陈列馆之领事馆、洋行馆陈列展示货物采购与安装项目(项目编号:GXZC2014-J2-0231-ZC)采购公告,于2015年4月9日开始发售招标文件,根据采购人要求,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公告第六条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独立法人企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变更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延长至2015年4月30日17时30分(正常上班时间)。
3.招标文件中第9页商务要求第四点、第1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条的付款方式统一更正为“付款方式:1. 第一部分陈列展示货物采购与安装: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合同签订后市财政划款到市文物局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按 合同价的10% 支付预付款,在货物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市财政划款到市文物局账户后5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5%,余下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过后市财政划款到市文物局账户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2. 第二部分电气设备设施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预付款: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 合同造价的20% 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次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财政等有关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无息)。”
4.招标文件中第26页第八条第3款付款方式内容更正为“第一部分陈列展示货物采购与安装: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合同签订后市财政划款到市文物局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按 合同价的10% 支付预付款,在货物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市财政划款到市文物局账户后5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5%,余下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过后市财政划款到市文物局账户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5.招标文件中第37页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内容更正为“第二部分电气设备设施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预付款: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 合同造价的20% 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次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财政等有关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无息)。”
6. 原招标文件中第14页“(8)提供2014年10以来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更正为“(8)提供2014年10月以来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7. 原招标文件中第49页资信及商务文件目录第(7)条后增加“(8)提供2014年10月以来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8. 原招标文件中第52页第(7)条后增加“(8)提供2014年10月以来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9.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9时30分”延期至“2015年5月11日9时30分”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北海市文物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海市海城区茶亭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文敏 联系电话:0779-2054237
采购代理单位: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单位地址:北海市长青路佳利大厦A座5B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人:王荧 联系电话:0779-2038244 传真:0779-3207029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4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北海市文物局
采购人地址:北海市海城区茶亭路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文敏 0779-205423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海市长青路佳利大厦A座5B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荧 0779-2038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