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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民政局救灾大米采购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4 14:5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一、项目编号:ASHF-15-IG002

二、项目名称:救灾大米

三、采购人名称:安顺市西秀区民政局

四、代理机构名称:安顺汇丰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五、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六、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04月15日

七、更正内容: 原内容: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经采购人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代码证、粮食收购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厂家的生产许可证(QS证书编号)、粮食收购许可证及厂家授权书(原件);3)报名单位依法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以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盖章确认的为本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花名册或有效的社保证为准);4) 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5)经采购人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资料备查,并以复印件加盖鲜章(2份)方式于2015年5月04日下午17:00分前现场报名,逾时报名均不受理;2)投标保证金请于2015年5月05日下午17:00时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打入保证金指定账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现更正为: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经采购人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粮食收购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厂家的生产许可证(QS证书编号)、粮食收购许可证及厂家授权书(原件);3)报名单位依法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以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盖章确认的为本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花名册或有效的社保证为准);4) 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5)经采购人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资料查验,并以复印件加盖鲜章(2份)方式于2015年5月04日下午17:00分前现场报名,逾时报名均不受理;2)投标保证金请于2015年5月05日下午17:00时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打入保证金指定账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八、项目联系人:芦艳
    联系电话:0851-33525808
    传真:0851-33527180
    邮箱:ashfzb@163.com

机构名称:安顺汇丰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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