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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沥镇2014-2016年度村级财务收支审计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4 15:3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各投标人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就2015年4月2日发布的大沥镇2014-2016年度村级财务收支审计项目【项目编号:沥采2015013(0851-1461FS03CL28)】的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更正、说明和补充规定。

一、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P31页《商务部分评分表》中

201211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情况<10分>

(提供合同的复印件为证明材料)

2012年1月1日至今接收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农村社区(村、组)委托的审计业务,以合同为依据。

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含)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

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以下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

本项最高分为10分。

更正为

201211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情况<10分>

(提供合同的复印件为证明材料)

2012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为依据。

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含)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

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以下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

本项最高分为10分。

2、招标文件P5页“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4月29日9:00 ~9:30”更正为“9.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5月14日9:00~ 9:30”。

3、招标文件P5页“9.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4月29日9:30”更正为“9.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14日9:30”。

4、招标文件P19页“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27日16时00分,未能按时达账的则投标无效”更正为“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12日16时00分,未能按时达账的则投标无效”。

二、更正日期:2015 年4月24日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补充文件为准。

三、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大沥镇分局

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817室(佛山分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先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7-8320 5201-8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7-8320 5203

E-mail:  clfs_bm@163.com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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