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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变更公告(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船舶)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3-08-30 08:39:56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变更公告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计〔2013〕3229号函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于2013年9月17日就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船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ZC-2013-ZX0250/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013年 8月22 日我中心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了采购公告。

现对原采购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中5. 投标人资格要求“3. 投标人需具有国防工办或船检部门颁发的造船资质,”修改为:“3. 投标人应具有玻璃钢船舶建造资质或船检部门颁发的船舶修造厂生产技术条件评估证书;”“4.投标人应通过中国船级社认证公司ISO9001系列质量认证体系”改为:“4.投标人应通过中国船级社或其他认证公司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二、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第二部分第1条资格性检查中第3)点中要求:“投标人必须应具备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颁布发的钢制一般船舶三级Ⅱ类及以上生产技术认可证书。”改为:“投标人应具有玻璃钢船舶建造资质或船检部门颁发的船舶修造厂生产技术条件评估证书。”

三、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第二部分第1条资格性检查中第4)点中要求:“投标产品应满足中国船级社的《钢制内河船舶八级与建造规范》(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等船舶建造对内河B级客船的相关规范。”修改为:“投标产品应满足玻璃钢船舶设计、建造规范,船舶内河行驶相关规范。”

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作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系方式: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汪红

电话/传真: 87825742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

采购人)联系人: 吴军

电话/传真: 07248553195

地址: 湖北省潜江市章华大道30号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 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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