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医疗器械采购(GXZC2012-G1-40690-ZC)更改通知(一)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08-17 07:57:4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本项目做如下更改:
1、招标文件第6、9、11、13页A、B、C、D分标“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中第3条修改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应在广西设立有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应具备专业维修、维护职能,服务团队人员专职稳定并具备专业素养,要求确保提供至少5名本地服务人员”;
2、招标文件第26页“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5、信誉分”的第(1)条修改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以通过认证机构年审合格有效证明为准)的得1分” ;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8月15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