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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山门河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1 17:2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修武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其“修武县山门河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5420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分别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由于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现发布变更公告如下:

1. 原公告主要信息

1.1 项目名称:修武县山门河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

1.2 采购编号:XWCG2015-021                    

1.3 交易编号:焦公管办国土【2015-007

1.4 公告日期:2015420

2. 更正信息

原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 同时符合下述相应要求:

4.3 一、二标段资格要求:

4.3.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3.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4.3.3 具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4.3.4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中级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4.3.5 2010年以来承担过地质灾害治理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施工业绩和资信良好(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4.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本项目勘查设计的单位或与之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单位投标。

4.3.7 开标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所有报名标段均应提供证明原件各一份,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3.8 外省报名单位除以上要求外,必须持有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文件方可报名。

现变更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 同时符合下述相应要求:

4.3 一、二标段资格要求:

4.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3.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4.3.3 具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4.3.4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中级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4.3.5 2010年以来承担过地质灾害治理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施工业绩和资信良好(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4.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本项目勘查设计的单位或与之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单位投标。

4.3.7 开标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所有报名标段均应提供证明原件各一份,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修武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1-7115107

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连女士

联系电话:18134461174

邮政编码:454002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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