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西城区青少年科技文化活动中心电梯变更公告
变更通知
DZC120087A各供应商:
大庆市西城区青少年科技文化活动中心电梯采购项目有关条款及要求变更如下:
1、提供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要求企业成立日期距报名截止时间在一年及以上。要求具有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其中:生产制造厂家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已生产经营十年以上(含10年)、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12000万元人民币或2000万美元,经销商的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经销商需提供所代理品牌生产厂家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3、提供2010年以来(含2010年)与本项目相同、相近或大于本项目采购规模的合同(合同时间以签订日期为准)及验收报告2份以上(含2份)。
4、提供主要产品的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等技术资料及产品样本(宣传彩页)、技术手册等。
5、按政策须进行3C认证的,提供强制认证证书。
6、安装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B级及以上(含B级)电梯安装许可证。
7、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原件或经销代理证原件并同时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经销商需提供所代理品牌生产厂家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说明:预中标供应商需在预中标公示期内提供2-8条款所要求的原件进行确认,经确认合格的,方可下发中标通知书,否则,取消其预中标资格。但投标时上述证书资料的复印 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另外,属于计分依据的证书资料,且原招标文件规定以原件为准计分的,仍以原件为准计分,请务必携带原件到开标现场。
9、开标时间变更为:2012年6月11日10时30分。(10时签到)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