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警用设备采购项目(GXZC2012-G1-10287-KL)更正公告(一)
2012年5月8日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上发布警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2-G1-10287-KL)的采购公告,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或采购需求发生变化,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的要求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第6页,“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第10项货物的“采购内容”原为:“指/掌纹采集系统”,现更改为:“指/掌纹拍照系统”。参考品牌原为“云南信诺莱铂公司指纹拍照系统 DX-1”,现更改为:“DX-1或同档次其他品牌型号”。删除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最后一段“本项设备必须经过玉林市公安局技术部门验收,否则视为相应招标文件要求,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二、招标文件第11页,商务要求表的其它项,增加第3点:“本项目第10项设备必须经过玉林市公安局技术部门验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增加第4点:“序号第1、2、3、4、5、7、8、11项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
三、本项目所有设备描述的参考品牌型号后,均增加“或同档次其他品牌型号”。
四、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序号1-17项设备,均要加上或将“投标文件必须提供厂家或有效代理商授权书”改为:“必须提供加盖厂家或有效代理商公章的授权书,以及产品彩页或说明书”。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为:“2012年5月28日上午9时整”。现更改为:“2012年6月11日上午9时整”。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人联系人:胡承春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号
电话:0771-289221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黎旭华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电话:0771-2273829 传真:0771-2273500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