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南宁市城市照明自动监控系统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采购文件更改通知(一)(NNZC2012-1084A)
一、项目编号:NNZC2012-1084A 项目名称: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南宁市城市照明自动监控系统改造工程设备采购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2年04月10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更改通知(1)各投标人:
南宁市城市照明自动监控系统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NZC2012-1084A)的采购文件作以下更改:
1、采购文件第7页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的第12项“照明管理平台”主要技术指标内容修改为“★c1、建立统一的系统运行支撑环境,建立统一的城市照明数字化数据库标准模型,方便系统统一共享使用,建立统一的城市照明数字化操作运行模式,方便各系统互连互操作,建立标准统一的数据描述模式,建立统一的运行流程控制模式,编制建立标准中间件库,实现流程可定制化操作。具体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采购文件第8页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的第13项“照明监控系统软件”主要技术指标内容修改为“★c1、实现遥控、遥测、遥信、告警、数据处理。具体技术要求见第七章”。
3、采购文件第19页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的第47项“亮化照明自动监控终端”,删除主要技术指标中的C3项内容,原C4改为C3。
4、采购文件第20页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的第49项“专网监控终端升级为公网监控终端所需通信硬件及软件”主要技术指标C2修改为“★C2、需和现有系统兼容。(合同前投标产品需到市照明管理处进行兼容性试验) ”。
5、采购文件第89页第七章“南宁市城市照明自动监控系统改造工程系统技术要求”的第5.3.1条,删除“符合WJ3000通信协议”这部分内容。
6、采购文件第95页第七章“南宁市城市照明自动监控系统改造工程系统技术要求”的第9条,删除“具体兼容性试验见附件,试验结果将作为评分的重要依据之一”这部分内容。
7、采购文件第49页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商务要求表的第10条修改为“★10、兼容性:中标供应商应在实现改造功能的同时保证与原系统完全兼容(投标人可自行到采购人处了解原系统具体情况)。在中标公示后10个日历日内由业主照明管理处及相关部门对投标产品与原监控系统进行兼容性试验,并出具兼容性证明文件, 如不能兼容的,将作为不良记录处理, 此项兼容性试验作为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
8、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延长至2012年5月13日(正常工作时间),截标、开标时间更改为2012年5月14日上午9:00。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陆海良 0771-561300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黄培伟 0771-55016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45001604667059666666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