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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仙居县公安交通管控中心系统平台软硬件建设的更正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2-04-18 15:53:30 来源:浙江省政府采购

一.采购人名称:

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

仙居县公安交通管控中心系统平台软硬件建设

三.采购项目编号:

仙采招[2012]3号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2年3月30日

五.更正理由:

修改采购文件内容

六.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第5页“建设内容”D点内容更改为:“完成省厅和大队要求的部分交通信息点采集,并建立PGIS平台上监控图层、GPS警员和巡逻车图层、交通信号控制图层、交通诱导控制图层等”。

2、招标文件第6页第六点“交通信号展示”内容下接一项“7)交通诱导设备控制在地图上显示交通诱导设备的分布位置和工作状态。点击设备图标后,能够实现信息插播、播放方案编辑等功能”;将原文“7)GIS平台基本功能”更改为:“8)GIS平台基本功能”。

3、招标文件第12页“综合查询系统”中“A、总体需求”内容增加一项“能够按年月日时分对路口或路段进行交通流量统计。”

4、招标文件第13页“样品软件演示要求”更改为:

投标人必须对针对本项目进行PPT演示(若投标人无法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演示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其演示要求如下:

(1)演示时间:10分钟(不含专家提问时间),演示内容按规定要求进行演示。

(2)演示内容:主要提供基于PGIS的动态监控信息展示、重点车辆的动态监管系统、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非现场执法系统、省道路监控一体化平台、交通信号控制、交通诱导控制的集成等几方面的展示。”

5、招标文件第27页“案例业绩”第一点评分标准更改为:“(1)2009年以来具有公安交通管控中心系统平台软件业绩的,每个合同得1分,最多得4分;注:合同复印件编入商务资信技术标,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备查,否则此项不得分。”

6、招标文件第28页“样品软件演示”评分标准中“根据演示的系统原型软件各个功能点”更改为:“根据系统的各个功能点”。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延长至2012年5月4日上午9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仙居县环城西路50号(县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三楼)

联系人:林波

联系电话:0576-87716503

传真:0576-87716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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