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旅游学院2015-2016年图书供应商备选库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 原: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国家工商管理局正式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授权经营证书(销售代理商),主营出版物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有后备仓库和供团体选购的场所。 (2)具有全品种正版图书供货能力和全国性的图书采购网络平台,能够满足图书馆所需中文图书的订购需求。 (3)投标供应商应拥有完善、通畅的物流渠道。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投标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国家工商管理局正式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授权经营证书(销售代理商),主营出版物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投标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