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秩序“以奖促治”奖励经费设备厂家遴选项目第三包:回传型执法记录仪招标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0 16:4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18.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修改为“18.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一份电子版(U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的“6-1 资格声明”中“(2) 我方的投标文件,有一份正本,五份副本;”修改为:“ (2) 我方的投标文件,有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一份电子版(U盘);”
3、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
4、递交投标文件、样品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北京紫金丽亭酒店三层丽坊厅(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17号);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