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农林局关于通许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通许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二、项目编号:豫通财服务公开招标【2015】014
原招标公告中:
七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方式:
招标文件自2015年4月17日到2015年4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购买。招标文件按包出售,售价:人民币10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下列证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法人代表亲自购买则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测绘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注册测绘师证书;技术人员职称证书;GPS、全站仪测绘设备、大型扫描仪、大型绘图仪购买发票复印件;遥感图像处理、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非自主研发的需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允许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鲜章,其余须出具原件;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准备一套复印件加盖鲜章,资质等级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能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5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需要在报名时至投标截止三日前(以到帐时间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要在报名时至投标截止三日前(以到帐时间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现变更为:
七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方式:
招标文件自2015年4月20日到2015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购买。招标文件按包出售,售价:人民币10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下列证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法人代表亲自购买则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测绘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注册测绘师证书;技术人员职称证书;GPS、全站仪测绘设备、大型扫描仪、大型绘图仪购买发票复印件;遥感图像处理、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非自主研发的需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证明,须另附合同甲方或中标通知书招标方开具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是加盖合同甲方或中标通知书招标方的公章原件)。(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允许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鲜章,其余须出具原件;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准备一套复印件加盖鲜章,资质等级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能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5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需要在报名时至投标截止三日前(以到帐时间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要在报名时至投标截止三日前(以到帐时间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其他信息不变。
通许县农林局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