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络交换设备采购项目澄清通知
作者:政采 发布于:2011-12-19 08:50:2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网络交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ZDZB-11-A274H),现对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一) 原招标文件第50页第5项:
5、项目工期要求
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45 天(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实施和验收。
现更改为:
5、项目工期要求
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30 天(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实施和验收。
内容与本澄清的相关内容有矛盾的,以本澄清内容为准。
其余条款不变。
特此通知。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755-8278601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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