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多媒体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5-15 08:26:1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夏财采购[2013]032号
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多媒体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内容:十、资质要求:报名时企业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与施工三级资质,形象策划、文化交流活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委托书。提供1000平方以上设计、装修、布展文化工程案例及合同。
二、变更为:
十、资质要求:报名时企业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与施工三级资质,形象策划、文化交流活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委托书。
特此更正!除以上内容其他不变。
夏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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