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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阊新城实验中学平板太阳能系统项目的补充通知

作者:江苏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0-10-09 09:12:29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

关于金阊新城实验中学平板太阳能系统项目的补充通知
标号:

关于金阊新城实验中学平板太阳能系统项目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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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综合物流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苏州建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金阊新城实验中学平板太阳能系统等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标号:SZCH2010-J-G-006)。按该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现对本采购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和更改,特通知如下:
一、第四章采购清单中“承压平板太阳能集热器——品牌规格”现修改为:“边框采用δ≥1.0mm铝合金型材,3mm以上平板超白低铁太阳能钢化玻璃, 透射率≥85%,毛细管壁厚≥0.8mm,要求瞬时效率≥73%,总热损系数≤6.0w/(㎡?k),要求吸收率≥92%。导热率≤0.045w/m.k, 最低承受压力0.6Mpa” 。
二、评分标准中“(三)资信业绩部分:28分”现修改为:
1、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4分
投标单位的产品(平板太阳能集热器)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得4分;
注:认证产品必须对应招标产品,否则无效。
2、投标产品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单位颁发的自主创新产品证书    3分
3、企业获得的专利数量(投标产品或部件),每提供一个加1分,最高6分;
4、2008年至今投标单位承接过的平板太阳能系统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每一个得2分,最高8分。
(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合同复印件,并且合同原件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核实,否则该项不得分) 。
5、投标产品具有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复印件,并且检验报告原件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核实,否则该项不得分),最高3分。
6、其他优惠措施,最高2分
7、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最高为2分。
本通知为SZCH2010-J-G-006号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联系方式
采购人:苏州综合物流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苏州建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华根          联系电话:0512-67271233-8204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二楼             邮编:215007
联系人:沈鹰                             联系电话:0512-65161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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