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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侯县公安局柴油发电机组、基地台等采购项目补充公告-ZFCZZB-2015007

作者: 发布于:2015-04-17 00: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公安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闽侯县公安局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ZFCZZB-2015007(2015闽财购计[122]号)
2、招标项目内容:闽侯县公安局柴油发电机组、基地台等采购项目
3、投标截标时间 2015 年 5 月 7 日 (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 2015 年 5 月 7 日 (北京时间)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闽侯县公安局柴油发电机组、基地台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补充公告
 
1、采购单位名称:闽侯县公安局
2、联系人:刘主任
3、联系方式:0591-22610126
4、采购代理机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313室
6、联系人:林玉华
7、联系方式:0591-83738636
8、项目名称:柴油发电机组、基地台等采购项目
9、招标编号:ZFCZZB-2015007
10、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4月08日
11、补充事项:
1)原招标文件中的招标货物一览表里的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持有正式发票和用户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经审核无误后,三年内无息付清款项。”;
现更改为:“货物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二个月左右一次性付清货款。
中标人应提交以下单证和文件:
1、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的全额正式发票;
2、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3采购人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合格凭证。”;
 
2)原招标公告:“投标截标、开标时间: 2015-04-30 09:00:00(北京时间)”。
现更改为:“投标截标、开标时间: 2015-05-07 09:00:0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传真(0591-83754117)回函确认本通知已收悉,否则视为收悉本通知并且无异议。
特此公告,请特别注意。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04-17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2015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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