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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第三期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函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集中 发布于:2009-05-11 17:08: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1、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本项目特点,考虑时间较紧等因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由2009年5月19日上午10时更改为2009年5月27日上午10时。

关于第1包网络准入控制系统项目的澄清
2、招标文件第59页的“5.2.2”关于“身份认证”中“支持802.1x、Portal网关等接入方式、能够与支持802.1x协议及ACL的不同品牌交换机协同工作”的问题:由于税务系统各地网络环境中的交换机存在实际差异,因此要求投标产品同时支持802.1x和Portal网关两种接入认证方式,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部署。

关于第2包数据库安全审计系统项目的澄清
3、招标文件第11页的“9.2(16)”中关于“第2包投标人需提交由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出具的投标产品《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型号证书》”的问题:经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确认,自2008年8月开始,该中心出具的《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型号证书》名称变更为《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投标人提交有效期内的两种证书,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招标文件第87页的“5.3”关于“标准支持”中“能够审计Oracle8、MS SQL Server2005、Sybase11、Informixids9.2、DB2 V8等以上版本各类主流数据库系统”的问题:目前税务系统内Informixids9.2和DB2 V8两种版本数据库产品已基本没有应用,投标人能满足对前几种数据库系统的审计即可。

5、各包其它有关问题,请认真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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