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财政局中心机房和其它用房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补充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4-17 11:0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委托,就河口县财政局中心机房和其它用房修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河口县财政局中心机房和其它用房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
2. 招标编号:HHZB2015203
3. 装修内容:已建工程上加建第五层,第五层改造建筑面积约为243.99㎡(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 项目地点:河口县北山开发区;
5. 工期:90天
6. 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
7. 项目预算:约86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谈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2、应谈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至少具备以上一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应谈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证,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B证;
4、近三年有一项以上(含一项)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
5、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谈判结束最终中标,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如发现清单工程量与实际不符时;经采购方审核认可后方能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工程量进行结算,综合结算单价按最终报价优惠比例进行结算。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5年4月17日至2015年4月23日(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河口联络处(河口电信局旁100米)购买。每份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④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贰级建造师及其以上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B证书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 、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原件)
3、代理公司在报名时对投标单位提供的证件进行核实,如发现造假,该投标报名视为无效。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递时间、地点
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4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 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河口县北山新区人社局一楼)。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15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户 名: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蒙自建行明珠路支行
帐 号:53001666351051002409
银行地址:红河州公务员小区旁
交纳保证金联系电话:0873-3033920
联系人:唐志梅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招标人联系人:李梅
招标人联系电话:13988030877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2号
联系人:卢彦涵
电话:(0873)3426216
传真:(0873)3426216
日期: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