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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ZBC2015-21-01(A包)昌宁县卫生局气相色谱仪采购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17 15:0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TRZBC2015-21-01(A包)昌宁县卫生局气相色谱仪采购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昌宁县卫生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拟采购气相色谱仪涉及到的相关设备、器械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技术培训、交货及售后服务等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为:上级及自筹资金,采购计划及方式已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一次公告发出后报名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因采购竞谈会议举行之前,有供应商无故退出,导致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人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报采购人及采购监督部门后,同意依法发布二次采购公告信息,原已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报名继续有效,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现诚邀国内合格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设备名称:气相色谱仪采购 [招标编号:TRZBC2015-21-01]
二、谈判内容:采购涉及到的相关设备、器械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技术培训、交货及售后服务等;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详见附表;本标包必须整体谈判,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企业证件;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招标货物的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设备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次采购供应商须符合的其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所供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①原装进口产品: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产品的代理授权书(中英文)及厂家、总代理的相关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明;②国产产品:生产厂家须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相关认证证书及经营许可证书;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及能证明厂家或总代理的合法有效身份的相关证明】;提供谈判产品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原件及相关说明书;
2.涉及医疗设备的供应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产品注册登记表;
3.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产地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4.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的业绩(须附证明材料);
注:本次采购产品代理授权书(指授权到针对本设备每个小项设备的授权书(指附表中要求提供授权的产品),否则不予以接受)报名时应提供原件审核。未注明提供授权的请提供供货或销售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承诺按采购人要求的产品参数提供产品并保证供货,供货时须提供厂家的出厂合格证明及相关检测证明。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报名不接受扫描件及传真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四、谈判供应商报名时提供:
请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涉及医疗设备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产品注册登记表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供货或销售证明文件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提供谈判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注:请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一份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标明招标编号及设备名称、标包号、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谈判报名时间:2015年 04 17 日至2015年 04 23 日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象山路5号园丁小区大门东侧)办理报名手续同时提交资格报名文件,逾期不接收。
六、若谈判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采购代理公司有权拒绝谈判供应商报名,谈判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谈判地点: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谈判供应商经资格条件符合公告要求的方能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参加谈判,具体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当天提前1个小时接受谈判文件,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3.谈判文件提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若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谈判供应商。
4.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1标包1000.00元/份)。
八、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次采购同一产品制造厂商只能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否则不予接受;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报名时接受先到的报名;产品授权有争议的代理商自行负责,与代理公司无关,否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九、谈判保证金额度:A标包16000.00元整。
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谈判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联系人:杨女士
十一、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昌宁县卫生局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米处)
联系人:杨女士 杨先生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备注:本公告将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及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供应商在提交谈判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全部内容;竞争性谈判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上述媒介发布。
附表:昌宁县卫生局气相色谱仪采购清单表
招标编号
标包
序号
气相色谱仪采购名称
数量
单位
产品要求
是否提供
厂家授权书
交货及安装地点
TRZBC2015-21-01
A标包
1
气相色谱仪
1
原装进口
昌宁县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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