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柳州白莲洞古人类遗址博物馆陈列楼空调系统采购的更正
作者: 发布于:2015-04-16 11:5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柳州白莲洞古人类遗址博物馆陈列楼空调系统采购
2、采购编号:LZG15-084
3、公告日期:2015年4月1日
二、更正信息:
1、采购文件第2页中“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原“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4月21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须于2015年4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室,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现更正为:“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须于2015年5月5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室,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2、采购文件第2页中“八、开标时间及地点:”:原“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4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在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现更正为:“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5月5日上午10时00分在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3、采购文件第10页中“售后技术服务要求”:原“1、免费送货上门、配合安装调试;负责甲方维修、操作人员的免费培训服务,使用户相关维修、操作人员具备了解设备结构、工作原理,熟练操作设备,并能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现更正为:“1、免费送货上门、全部按施工图安装调试;负责甲方维修、操作人员的免费培训服务,使用户相关维修、操作人员具备了解设备结构、工作原理,熟练操作设备,并能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
4、采购文件第10页中“交货时间及地点”:原“签订合同后,自甲方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配合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若未能按时完成工程,因此而影响其他分项的施工进度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社会影响,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经济上全额赔偿给采购方;地点:柳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时,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原厂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保修书等文件。”现更正为:“签订合同后,自甲方通知之日起80日历天内全部按施工图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若未能按时完成工程,因此而影响其他分项的施工进度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社会影响,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经济上全额赔偿给采购方;地点:柳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时,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原厂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保修书等文件。”。
5、采购文件第12页中“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款”:原“投标人应于2015年4月20日17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交至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柳州银行北站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707002011010900000108。” 现更正为:“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4日17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交至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柳州银行北站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707002011010900000108。”。
6、采购文件第12页中“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款”: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须于2015年4月21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室,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验证后递交文件。”现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须于2015年5月5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室,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验证后递交文件。”。
7、采购文件第12页中“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款”:原“开标时间:2015年4月21日10时00分;”现更正为:“开标时间:2015年5月5日10时00分;”。
8、采购文件第15页中“投标文件的组成”:原“(12)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商对本次项目经销商保证供货的有效唯一销售授权书原件(必须提供,原件放入正本中);”现更正为:“(12)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商对本次项目经销商保证供货的有效唯一销售授权书原件(风冷涡旋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立式空调机组、多联变频机组设备必须提供,原件放入正本中);”。
9、采购文件第18页中“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原“(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1项以上的;”现更正为:“(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10项以上的;”。
10、采购文件第34页中“开标一览表”:原“交付期:签订合同后,自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历天内配合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现更正为:“交付期:签订合同后,自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历天内全部按施工图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原“3、投标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运输费、配合安装调试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现更正为:“3、投标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运输费、全部按施工图安装调试、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请各投标人按上述更正及延期事项参与投标,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畏;联系电话:0772-2820621
地址:柳州市学院路交警支队内
采购代理公司: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芦凌飞;联系电话:0772-2805114 传真:0772-2805114
地址:柳州市柳北区跃进路19号天元金都一单元410室
联系电话:0772-2830320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