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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84辆执法车重新招标

作者:葛胜征 发布于:2008-05-19 10:5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广受关注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执法车招标项目,继上次部分分包废标后,84辆执法用车将于4月22日再次开标采购,这是3月31日从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传来的最新消息。
  
  该项目代理机构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廉纹表示,与上次不同,此次招标对车型技术要求非常高,如果供应商所提供车型不能满足相关技术规格要求,一律按无效标论处。
  
  第一次招标9包被废
  
  新年伊始,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便启动两个执法车采购项目,其中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采购数量占了大头,共采购289辆执法车。
  
  但是,首次招标并不顺利,有些包因供应商不足3家等原因废标。据了解,第一次采购时共分15个包,包括三厢轿车、越野车和面包车3种车型。其中采购三厢轿车235辆、越野车4辆、面包车50辆。 后来因种种原因仍有9个包84辆车未能成功采购。
  
  廉纹介绍,该项目是山东省省直单位近年来采购数量较多的项目,这也引起了广大汽车供应商的关注。
  
  “我们当地的经销商非常重视该项目,早就做好准备参与该项目”,华晨汽车大用户销售经理表示,“但没想到有些车型未能满足技术要求成了无效标”。
  
  据悉,这种情况在其他品牌供应商中也存在,这就使很多包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因此整个包出现废标。
  
  另外,2008年2月19日,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又对该项目发布更正公告:原H包第九部分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四轮盘式制动”改为前盘后鼓制动。并把接受投标时间由2008年2月28日改为2008年3月4日。
  
  第二次招标技术要求更高
  
  “之前2月份的时候已经招标过一次,但因为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车型不合技术要求等原因,很多包被迫废标,经过与采购人沟通,并报相关部门审批,这次重新招标”, 廉纹说。
  
  廉纹介绍,此次重新招标的项目共分9个包,A包采购适合公务使用的三厢轿车14辆;B包采购适合公务使用的三厢轿车6辆;C包采购适合公务使用的三厢轿车19辆;D包采购适合公务使用的三厢轿车8辆;E包采购适合公务使用的越野车4辆;F包采购适合公务使用的面包车12辆;G包采购适合公务使用的面包车12辆;H包采购适合公务使用的面包车6辆;I包采购适合公务使用的三厢轿车3辆,共84辆车型。
  
  据介绍,这次招标对供应商的要求与上次相同,只要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投标,“无论是厂家还是经销商都有资格”。
  
  但这次同样对车型技术规格有严格规定。廉纹强调,“供应商要特别注意这次招标对车型的技术规格要求严格,尤其是对加★条款,若任意一款不满足,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据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08年3月31日至2008年4月21日,地点在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二楼采购三部。接受投标时间:2008年4月22日上午8:30~9:3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08年4月22日上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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