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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供应商分享中央国家机关空调采购

作者:宋绍彩 发布于:2008-05-19 13:1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一年一度的中央国家机关空调集中采购,于4月27日下午15时,在北京国谊宾馆正式拉开序幕。格力、海尔、美的、松下等各大品牌空调厂商悉数聚齐,共同守候这场“宴会”。记者从开标现场获悉,本次招标内容为民用空调,即5P以下(含5P)分体壁挂、分体柜机。经过紧张激烈的竞争,珠海格力空调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电器有限公司、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4家供应商中标此项目。
  
  4家供应商中标
  
  本次协议供应商4家,在去年3家的基础上,增加了1家。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采购二处项目负责人李亚军介绍说:“去年执行的是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而今年则是严格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为准,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将视为无效产品。同时要求供应商投标的产品,必须是现在可以生产、且中标后能够正常供货的产品。这些要求,一定程度上对供应商提供的投标产品有了很大的限制,节能清单内的产品型号并不是很多,为了能够在贯彻政策的前提下,保证采购人有更多的选择余地,所以今年确定协议供应商为4家,让更多的企业能够参与竞争。”
  
  采购中心在此次招标采购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产品采购的相关政策规定,通过政府采购积极促进了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加强对节能产品的投入和研发。
  
  对于目前节能清单内产品型号不全等问题,李亚军表示,随着国家节能政策的深入贯彻实施和生产企业对节能产品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这种情况肯定会得到改善。
  
  细化价格评分标准
  
  一套完整细化的评分方案,不仅能够确保选到优秀的供应商,也能够做到让供应商们“心服口服”。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企业资信、业绩、投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得分后的算数平均值。其中商务部分占15分、技术和服务部分占55分、价格分为30分。
  
  在整个评分细则中,最大的亮点是尝试采用了“结构式评分法”,就是在价格评审中打破以往单一模式评审方法。要求投标人分别提供政府采购零售价、政府采购工程价、超出标配管线收费价格标准等方面内容,从而让供应商在价格分这一评审中展开充分竞争。
  
  投标人报价为所投全部产品的平均价格,分别由政府采购零售价(50%)、政府采购工程价(40%)和超出标配管线收费价格标准(10%)三项组成。各项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该项评标基准价,其单项价格分为满分(政府采购零售价单项满分为15分、政府采购工程价单项满分为12分、超出标配管线收费价格标准单项满分为3分)。投标报价总得分=政府采购零售价得分+政府采购工程价得分+超出标配管线收费价格得分。
  
  李亚军表示,这一次采取政府采购零售价、政府采购工程价、超出标配管线收费价格标准三种价格综合评分,一方面是使供应商投标报价更加趋于合理,另一方面也使整个价格评审体系更加科学。
  
  严格监管后续服务
  
  对于协议供货来说,如何监管中标供应商后续服务问题至关重要。本次采购人为中央国家机关京内外的采购预算单位,自然对企业后续服务要求较高,要求企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设有销售公司,在全国县级以上主要城市有销售网点,负责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履约管理,确保服务质量,采购中心对协议供应商和定点供应商采取“过失计分责任管理”的方式加大了管理力度。在履约服务期间,协议供应商授权的供货商每发生一次有效投诉(文字投诉),即停止被投诉供货商的供货价格,同时给予协议供应商记过失1分;被记3分的,停止其品牌销售1个月;被记5分的(含5分),停止其品牌销售3个月,被记6分以上的(含6分),停止其品牌销售。过失计分将在协议供应商第二年参与招标采购总得分中作为罚分予以扣减。
  
  李亚军介绍,为了能够保证中标企业服务到位,提供的价格合理,采购中心要求投标人应针对中央国家机关京内外单位的空调采购,设立专门的组织管理和执行机构,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京内外单位的空调采购的送货、安装、售后服务,以及中标价格的执行和管理,处理采购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确保整个采购环节能够顺利进行,最大程度上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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