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加大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强调采购人要信息公开,并从项目信息公开、公开采购文件、中标成交结果、单一来源公示、采购合同及投诉处理结果等方面做了专门规定;《条例》还要求采购人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构建“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点击详细]
财政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王绍双。
贾庆玲:国采中心强化内控促采购项目精细化规范化
集采目录实施方案提出四点要求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贾庆玲。
“这不是财经纪律,而是《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明确表达。”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综合处副处长汪雁表示,采购人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未实现应采尽采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