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司处级干部《条例》培训班
近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举办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司处级干部业务培训班。培训期间,财政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王绍双、审计署财政审计司副司长、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贾庆玲等人分别从监管、审计、集采代理机构等不同角度,系统解读了《条例》出台给中央国家机关预算单位带来的影响。[点击详细]
王绍双:采购人落实五项主体责任
财政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王绍双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司处级干部业务培训班上指出,中央单位贯彻落实《条例》,重点要落实好采购需求、采购政策、信息公开、履约验收、完善内控五项主体责任。 [点击详细]
《条例》出台 采购人关注三个要点

《条例》加大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强调采购人要信息公开,并从项目信息公开、公开采购文件、中标成交结果、单一来源公示、采购合同及投诉处理结果等方面做了专门规定;《条例》还要求采购人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构建“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点击详细]

财政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王绍双。

常利:政采九大问题待解 预算编制首当其冲 

  “部分采购人认为,政府采购时只要按程序执行就可以了,预算编制、计划编制不重要。”在日前召开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司处级干部业务培训班上,审计署财政审计司副司长常利介绍了当前政府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存在的忽视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超标准采购、随意改变招标方式等九大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 >>> [点击详细]

贾庆玲:国采中心强化内控促采购项目精细化规范化

“严格内部监管,健全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采购项目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是国采中心今年的重要工作目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贾庆玲表示,国采中心将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严格执行“五个分离”。 [点击详细]

集采目录实施方案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坚持应采尽采,纳入目录的项目,各单位应依法委托国采中心组织实施;二是科学设定需求,国采中心将逐步扩大采购需求公示的项目范围;三是落实政策功能;四是推进公开透明。[点击详细]

汪雁:集采目录项目委托集采机构是法律表达

 “这不是财经纪律,而是《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明确表达。”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综合处副处长汪雁表示,采购人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未实现应采尽采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徐颖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