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 |
印发时间 |
整合目标 |
是否明确集采机构法人地位 |
方案特点概述 |
国务院
|
2015年8月10日 |
2016年6月底前,地方各级政府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
2017年6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其他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
是 |
要求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加快构筑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要求对违法设置审批事项、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以及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内容,要坚决予以纠正。
规定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得取代依法设立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地位、法定代理权以及依法设立的其他交易机构和代理机构从事的相关服务。 |
财政部 |
2015年9月15日 |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防止公共资源交易碎片化,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 |
是 |
健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方案》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得取代依法设立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地位、法定代理权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前期试点中出现的有关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清理纠正,并依据《政府采购法》第16条、第60条规定,重新明确集中采购机构的独立非营利事业法人地位和法定代理权,保证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独立对外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要按照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的要求,督促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委托给政府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给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
上海 |
2016年2月6日 |
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系统接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017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公共交易全过程电子化,逐步推动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接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对接。 |
未明确 |
突出互联网+信息整合的特色,不搞有形市场。这样既保持了原有管理体制和现有法律法规制度的延续性,又保持了监管体制和操作机构的规范性,还保持了现有的专业管理干部和专业队伍的稳定性。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管理目标,通过大数据分析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实现了增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公开化、透明度的目标,接受社会群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同时,通过公共资源大数据分析为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决策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效和有针对性的决策依据。 |
广东 |
2016年1月19日 |
2016年6月底前,依托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基本完成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并与省网上办事大厅互联互通;2016年12月底前,在全省建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其他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通过实施统一的制度规则、共享的信息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着力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分散设立、定位不准、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一门式、一网式"办理。 |
是 |
按照“一委一办一中心一平台”构建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组织架构。
建立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审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年度工作总结。
明确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机构。各地级以上市原则上参照省级组织架构执行,或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明确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统一的各项任务,对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
陕西 |
2016年2月4日 |
2016年6月底前,省、市两级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立工作。
2016年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
是 |
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分省、市两级。
县级不再新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设立的应整合为市级交易平台的分支机构;个别需保留的,由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联席会议结合县域面积和公共资源交易总量等实际情况,按照便民高效原则确定并报省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告。法律法规要求在县级层面开展交易的公共资源,当地尚未设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原交易市场可予以保留。 |
广西 |
2016年1月29日 |
2016 年6月底前,自治区、市两级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
2017 年6 月底前,在全区范围内形成监管方式、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和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网络化、标准化,纵向实现国家、自治区、市三级联网,横向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交易综合监管平台联网。 |
未明确 |
充分利用“互联网+”电子政务创新,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电子化权力运行监管系统,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权力运行,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权力运行监管模式由现场监督转变为线上线下监督相结合。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优势,开展在线投诉举报受理,在线实时监督及自动预警等智能化监督,构建公共资源交易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电子化动态监管机制。2016 年9 月底前完成。 |
河北 |
2015年12月9日 |
2016年6月底前,全省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疗设备采购、排污权交易等实现进场交易,省级平台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2017年6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
是 |
整合过程中要避免重复建设,严禁假借场所整合之名新建楼堂馆所。在统一场所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条件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限于一个场所。各级政府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利用社会力量建设的符合标准要求的场所,并保证场所的正常运行与维护。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会同省有关部门于2016年6月底前制定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完善服务流程和标准,规范平台运行和管理,监督统一规则的落实。 |
四川 |
2015年12月31日 |
2016年6月底前,省、市、县政府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2017年6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
是 |
鼓励整合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加强区域合作、引入竞争机制、优化平台结构等手段,在坚持依法监督前提下探索推进交易主体跨行政区域自主选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甘肃 |
2015年12月4日 |
2016年3月底前,县级政府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个别确需保留县级交易平台的,于2016年3月底前由市州政府将保留理由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省政府确定。
2016年5月底前,省发展改革委将省政府批准保留的县域平台名单向社会公示。
2016年6月底前,各市州政府基本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和电子化交易系统建设工作。
2016年6月底前,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完成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制定。
2016年6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行业有关部门制定的全国分类统一的平台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完成全省分类统一的平台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的实施细则。
2016年12月底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完成全省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建设工作,实现和全省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2017年6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其他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
是 |
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在统一的平台体系上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依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规范运行。
积极有序推进中央驻甘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民间投资的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入统一平台。 |
山西 |
2015年8月14日 |
2015年底前,省、市两级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立工作。
2016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的现代科技,基本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网络化,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连接。 |
未明确 |
本次规范整合的范围是全省各级、各部门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市场,理顺管理体制,分类统一交易规则,实现四类公共资源在统一规范的平台上进行交易。
对需要进入平台进行交易的其他公共资源,坚持应进必进的原则,积极有序推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 |
安徽 |
2015年11月22日 |
2016年6月底前,省、市、县政府全面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基本建立全省统一的制度规则、统一的平台交易、统一的服务标准、统一的信息公开、统一的评标专家、统一的信用管理,以及异地互联互通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
2017年6月底前,形成全省范围内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服务标准化、监管智能化,以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为主转变。 |
是 |
一步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在统一的平台体系上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依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规范运行。积极有序推进林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
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应当按照交易平台服务标准,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综合管理和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撑等综合服务。 |
山东 |
2015年11月27日 |
各市要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对本地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要求相关情况的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改革工作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市及市以下平台建设改革工作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 |
未明确 |
整合省卫生计生委所属的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所属的省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省机关事务局所属的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省国资委所属的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等相关交易平台,组建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指标和矿业权出让转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事项整体纳入平台。 |
江苏 |
2015年12月15日 |
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整合工作。
2017年6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网络化,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
是 |
根据国务院积极有序推进的要求,从省实际出发,凡是有条件纳入统一平台体系交易的公共资源项目,应同步整合到位,促进我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尽快形成。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自愿进入平台开展交易活动的民间投资项目要提供优质服务。
对我省各级、各部门发布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进行清理,对违法设置审批事项、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以及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内容,坚决予以纠正。 |
湖南 |
2015年11月9日 |
2016年6月底前,全省各级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在此基础上,推动其他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
2017年6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
未明确 |
各市州可以根据本级各类交易市场设置情况,增加整合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项目。按照国家规定,民间投资的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入统一平台交易。
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设置平台交易的,应当纳入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交易。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再新设立具有交易平台性质的机构。 |
内蒙古 |
2015年11月7日 |
2016年5月底前,自治区、盟市两级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立工作。
2017年5月底前,全区建成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网络化,确保按时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系统连接。 |
是 |
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自治区、盟市两级。依托现有网络资源,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编办牵头,组织建设自治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研究提出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组建方案。各盟市负责整合建立本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服务机构。
旗县级人民政府不再新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设立且按照法律法规确有必要保留的,整合为盟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分支机构。 |
河南 |
2015年8月5日 |
2015年年底前实现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面运行。2016年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并逐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
未明确 |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把云计算和大数据应用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将其作为打造“云上河南”的突破口和重要窗口,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云监管”。 |
云南 |
2015年12月25日 |
2016年6月底前完成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加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职能建设,优化完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提升服务功能。
2016年6月底前完成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建立和完善本级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州、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县市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分支系统建设。 |
未明确 |
推动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农村产权、自然资源产权及其他涉及公有、公共、公益的公共资源项目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引导和鼓励其他农村产权依法依规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
吉林 |
2015年11月10日 |
2016年2月底前,按照全国统一的专业分类标准,整合全省各类专家资源,建立省公共资源评标专家评审专家、综合专家库。
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省、市级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依据国家统一标准建立全省统一、终端覆盖市、县级的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
2017年5月底前,省、市级政府完成电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监督平台的建设,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
是 |
省、市级政府应整合建立本行政区域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级政府不再新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15年8月10日前已经设立的应整合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分支机构;个别需保留的,由省政府根据县域面积和公共资源交易总量等实际情况,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
海南 |
2015年12月17日 |
2016年3月底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制度,建立市场信息共享数据库和验证互认机制。
2016年6月底海口市、三亚市整合建立省公共资源交易联网平台,其他市县整合建立省级联网子平台。
2016年9月底整合分散的信息系统,依据国家统一标准建立全省统一、终端覆盖市县的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
2017年6月底实现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互联互通。 |
未明确 |
海口市、三亚市整合建立省公共资源交易联网平台,其他市县整合建立省级联网子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