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度完善,有良好、健全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有开展招标业务所需的设备、场所。2、人员齐备,结构合理,有完成招标业务所需的政府采购专职人员,业务水平高、素质好,熟悉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掌握招标程序和技巧。机构及人员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3、重视政府采购业务,受到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好评。项目操作过程规范,规模效益发挥明显,无有效投诉。在某些行业或领域表现突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
4、提交5个2015年7月1日-2016年4月30日期间完成的政府采购典型项目介绍;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专职人员社保证明、劳动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或电子图片。5、对所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