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改革人与事》
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我国政府采购经过试点正式步入法制化轨道,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大幕正式开启。
时光荏苒,如今,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经过近十年发展,已由初创阶段进入全面发展阶段。站在十年的时空,回望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走过的不平凡历程,不禁让人感慨万千:规模不断扩大,范围不断拓展,操作日益规范,节支效果突出,政策功能凸显,廉政建设作用充分发挥,GPA谈判步伐不断加快,阳光采购日益深入人心。
这些成绩让我国政府采购人绽放出自豪的笑容、自信的笑脸,背后隐藏的却是我国政采人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所付出的艰辛、汗水和泪水。
为了生动再现我国政府采购领域十年制度改革的人与事,铭记我国政府采购人十年的探索与追求。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从即日起,隆重推出《十年改革人与事》有奖征文活动,诚邀您参加,讲述您自己或您身边的政采人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难忘经历,分享十年来您所关心、关注、见证过的感人事件和人物,并借此为政府采购改革的下一个十年启迪思想、传承经验、分享智慧。
《十年,我与“政采信息”的故事》
2003年1月1日,是值得广大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铭记的日子。这一天,《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这一天,我国第一份定位于政府采购的专业报纸《政府采购信息报》同步诞生。10年来,在全国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操作机构、采购人的关心支持下,在广大供应商的积极配合下,《政府采购信息报》茁壮成长。
为了更好地记录和反映政府采购事业10年来的高歌猛进,我们诚邀奋战在政府采购战线上的您,参加“十年,我与‘政采信息’的故事”有奖征文活动,讲述您与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的难忘记忆,分享10年政采道路上您与报社的感人瞬间,也欢迎您为《政府采购信息报》的更好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1.征文投稿截至2012年9月30日晚12点整,电子投稿以收文邮箱收到稿件时间为准,书面投稿以接收邮局邮戳时间为准。
2.参赛作品内容必须紧扣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不得含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违背我国公共道德观念之内容。参赛作品文责自负,对于著作权和肖像权等权利引起的纠纷,活动主办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3.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篡改他人文章。一旦发现参赛作品有抄袭和侵犯他人权利行为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活动主办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对于已发放的奖金,获奖者须全额退还。
4.参赛人员请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以便公布获奖名单后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5.活动详情敬请登录www.caigou2003.com查询。
6.入围及获奖作品的版权归政府采购信息报社所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2012年9月30日截止
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发放获奖证书及奖金。
本次大赛成立评审委员会,包括初评组和复评组,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征文进行评选。
1.评审时间:2012年4月、2012年10月。
2.评选方式:以评审组投票计分方式,最终选出一、二、三等奖。
稿件注明投稿人姓名、所属单位等信息,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可配发老照片。稿件通过电子信箱或邮寄的方式发送政府采购信息报社。
电子邮件:10years@caigou
2003.com,并在邮件主题标明“10年征文”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98号化大科技园四层品牌推广部(收),并在信封上注明“10年征文”字样。
2012年4月1日开始在《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刊登投稿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