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需迈几道坎儿
为期三天的莫干山会议上,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学者们探讨的关键词。哪些问题会影响混改的进程,民营资本应该怎么样发挥作用,如何避免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两者联姻出现“恐婚症”?
“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的思路。
按照《指导意见》,要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在许多人看来,对于国企改革来讲,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一条必经之路。国企常年压在身上的“腐气”,或能通过民营资本的注入来驱散,并给市场经济注入一汪“活水”。
无需再贴“进退”标签
“如果民营企业占股比较小,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还是在国家。怎么能够实行有效的公司治理呢?”在9月22日的莫干山会议上,一位青年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这不仅是这位青年学者的疑问,十几年来,关于“国进民退”和“国退民进”的争议一直存在。
“2008年,政府的4万亿一揽子刺激计划之后,一派人说出现了‘国进民退’,另外一派说是‘民进国退’,谁也说服不了谁。”在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看来,国企和民企的进退之争,不是直接对应公司治理层面的,更不应该给混改的过程贴上姓社姓资的标签。他认为,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是把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视程度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位上。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混合所有制”发展指出了方向,提出了更为详细的要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混合所有制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是撇开了进退思维和贴标签的导向。”贾康认为,混改实际上就是要把现代企业制度里的空间打开,不要去计较哪类企业持股比重高低,因为持股的比例会发生变化。
贾康看到了过去几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所经历的变革。
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作为世界有名的标杆式大公司,在2008年未改组之前,股权已高度分散,为数众多的持股人是该企业的员工、产业工人和社会上的劳动者。
2008年金融危机中,美国财政部对通用进行注资,改组后的通用股权结构中,美国财政部作为最大股东占72.5%股权,美国汽车工会的工人退休医疗基金作为第二大股东占17.5%股权,通用的债权人占10%股权。
而到2014年7月15日,贾康发现,美国汽车工会的工人退休医疗基金为其十大股东之首,持股比例为8.74%,加拿大政府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6.86%,十大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仅为38.29%。
“这表明,股份制使资本的社会化特征不断提高,已在明显地缓解着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在贾康看来, 我国当下所说的混合所有制,实际上强调的是在现代国家治理背景下,任何一家企业的产权可以按照股份制框架下的混合所有制来处理,实现最大包容性和共赢、多赢。“混合所有制若能够通过规范的股份制来实现市场法人主体产权结构最大的包容性,那么原来谈论了多年争吵不出来结果的‘进退’与‘姓公姓私’的问题,便都可以淡化了。”
股权配置如何更合理
实行国企混改,让民营资本和国有资本联姻,怎么“混”——股权如何配置,是个关键。
在此次《指导意见》出台之前,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就公开表示: “如果要混合,一定是私营企业控股,或者至少要相对控股。”王健林认为,搞混改,如果让国企控股,等于是拿自己的钱帮国企。
上一篇:让网络安全成为中美合作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