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政策成果
(5)双方支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伦敦设立机构,进一步促进伦敦人民币市场发展。
43.认识到英方在债券资本市场领域所具有的专业能力,双方注意到共同合作发展中国债券市场的巨大潜力。双方认识到进一步开放将有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和弹性,同时为人民币的国际使用提供支持。为进一步巩固这一合作:
(1)双方认识到中国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巨大发展潜力,并注意到伦敦市场可提供更广泛、更多样化投资者的重要性。双方同意共同努力,便利更多国际私人投资进入这一市场。英方将通过分享专业知识继续支持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体系的发展。
(2)随着中国近期对主权财富基金、中央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不断开放,双方致力于共同努力促进合格机构投资者对该市场进行更大的投资。英方欢迎中方承诺放宽对非主权合格机构投资者的额度限制。
(3)双方欢迎中国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并欢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与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对促进双方市场交流合作所作的努力,包括ICMA-NAFMII工作组发布的国际与中国银行间债券一级市场实践对比分析。该工作组将继续协助促进包括绿色金融在内的中国在岸债券市场全面发展,并协助推动在岸市场和离岸市场的协调发展。
(4)双方欢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在伦敦发行外币债券。
(5)英方欢迎中方履行其在2014年中英经济财金对话关于积极考虑外资银行参与在华债券承销的承诺,在渣打银行(中国)满足现有市场标准的前提下支持其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牌照。
(6)中方欢迎符合条件的英方公司及在华英资机构在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公司债券。
(7)中方欢迎英国机构投资者通过QFII、RQFII、上海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等方式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
(8)双方支持中国农业银行在伦敦发行以外币和人民币计价的绿色债券。
44. 双方认识到英国在绿色和可持续金融领域居全球领先地位,伦敦金融城在汇集融资、承销、法律和咨询服务专业技能方面具有独一无二的优势。双方期待由英格兰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就确定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国际合作领域进行讨论。英格兰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承诺推动就绿色金融和绿色投资达成全球共识,普及绿色金融概念和相关最佳实践。双方将推动出台更加积极的绿色金融政策,提高绿色项目的投资吸引力,提升金融机构、企业和大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双方支持国际资本市场协会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合作建立全球绿色债券统一标准,并将共同推动绿色资本市场进一步对国际投资者开放。双方欢迎中文版英国绿色投资银行指南的出版,这将进一步促进该领域专业知识及最佳实践的分享。
45.双方欢迎中国银联与英国当地相关机构继续合作,扩大银联卡在英国的使用范围,以支持中国游客使用银联卡和人民币更广泛的国际使用。
46.双方认识到两国资产管理合作面临重要机遇,同意进一步促进双方市场的投资与资本流动,为此:
(1)双方欢迎适时成立一个包括两国监管机构及行业参与者在内的共同基金互认工作组的倡议。
(2)中方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49%,内资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
(3)中方同意允许境内设立的合格外资独资或合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在符合国内有关法规的前提下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包括二级市场证券交易。英方欢迎上述进展,并支持已由工商总局发放外商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安本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出申请。
(4)英方欢迎有关简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审批程序的计划。
(5)中方同意根据市场需求扩大英国RQFII额度。双方欢迎中方RQDII计划,这将使更多中方投资进入英国。双方大力鼓励中国投资者充分利用现有和未来的投资机会通过英国进入国际资本市场,并投资英国基础设施、重建项目和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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