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多举措改善市民居住条件 包括改造老旧电梯等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20-12-29 10:01:2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日前,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租购并举,进一步完善上海市民群众居住条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两个体系”,以居住为主、市民消费为主、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三个为主”原则,构筑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征收安置住房“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旧区改造,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大力发展租赁住房,稳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有力保障基本居住需求,上海市民群众居住条件不断改善。
1、多措并举改“旧”更“新”,旧区改造跑出加速度。
坚持“留改拆”并举,加强整体谋划,积极创新工作模式,强化制度供给,全力以赴持续推动打好旧区改造攻坚战,“十三五”期间完成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281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4万户。
积极开展各类旧住房修缮改造,实施老旧住房综合改造约400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近80万户。
2、加快构建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落实“一城一策”要求,严格执行限购政策和差别化的税收信贷政策,实行房地联动机制,不断提高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比例,加强市场监测监管,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多渠道筹措租赁房源,有效引导和规范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基本形成多主体参与、多品种供应、规范化管理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新增租赁住房超过70万套(间)。建立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一网通办”“零跑动”“不见面”办理,为租赁各方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
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中低收入家庭占所有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家庭户数比重保持在95%以上。
3、多管齐下完善体系,住房保障受益群体有序扩大。
廉租住房对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累计受益家庭13.3万户。
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供应、房源循环使用的力度,累计筹措房源18.5万套,累计受益70万户,有效缓解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的阶段性住房困难。
稳妥推动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工作,累计签约12.5万户。
健全征收安置住房保障方式,累计供应超过30万套。
4、因地制宜把好方向,新一轮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取得新进展。
把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关键举措和重要内容,坚持“立足实际、规划先行、以人为本、统筹实施”,聚焦“三高两区”(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高压沿线,生态敏感区、环境综合整治区)、房屋老旧、设施匮乏、环境破落等特定区域农民的零散居住整合和生活质量提高,始终把保障农民利益放在首位,把尊重农民意愿作为前提,以改善农民生活居住条件为导向,扎实推进完成约2.7万户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任务。
5、滚动实施住宅小区三年行动计划,市民群众居住环境条件持续改善。
住宅小区“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贯穿了整个“十三五”时期,上海市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显著,综合治理体系机制进一步理顺,社区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实施住宅小区设施设备改造工程,加快推进雨污混接改造、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及修理改造更新、安防监控系统改造、管线入地、消防设施设备改造、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等民生实事项目。2018-2020年,2792个既有住宅小区完成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4097个住宅小区完成雨污混接改造。
通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解决了一批居民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住宅小区的设施条件、环境景观、运行安全有了较大改观,住宅小区运行更加安全,公共管理更加有序,环境更加整洁,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6、健全分类保留保护机制,历史建筑风貌保护和文脉传承持续加强。
城市更新向“留改拆”转变,按照“确保结构安全、完善基本功能、传承历史风貌、提升居住环境”的要求,至2020年共实施各类保留保护里弄房屋修缮改造250万平方米,优秀历史建筑修缮75万平方米,城市肌理得以延续,历史文化得以传承。
制定实施《上海市旧区改造范围内历史建筑分类保留保护技术导则(试行)》,提升各类保留保护建筑整体修缮质量水平,通过规划保留、翻修、复建等方式,保留更新和重新利用保留历史建筑。
强化“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品牌建设,开放历史建筑1039处,设置二维码2458处,武康大楼、河滨大楼、1933老场坊等一批历史建筑恢复风貌并成为“网红”打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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