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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 发布于:2020-12-16 16:26:00 来源:湖南日报
  从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湖南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已印发,提出将各级政府公正监管水平纳入湖南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将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大力优化湖南营商环境。
 
  《方案》提出了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制定监管计划任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部门协同监管、提升公开公正监管水平10项重点任务。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局将加大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跟踪督促,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方案》提出,要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处理方式等内容,并纳入湖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管理。通过制定清单,明确监管责任和措施,做到监管事项全覆盖,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
 
  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措施;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建立权威、统一、可查询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对监管对象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在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方面,要求建立完善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规范企业信息披露,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加快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在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要求率先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
 
  《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加强各类涉企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更好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置市场主体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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