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报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检查结果_首页_首页要闻-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湖南通报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检查结果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11-03 09:15:38 来源: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期中检查的通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我厅于8月17日-22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期中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期中检查共分四个小组,深入全省14个市州,全面听取各市州开展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及关于省委巡视组交办案件办理情况汇报,紧扣《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清单》,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能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厅关于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小切口、硬措施、实效果,从实际出发,对标对表,聚焦招投标监管关键环节,围绕当前招标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时间节点,精准发力,逐项落实,有序推进,有效地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营商环境普遍得到改善,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逐渐形成,为规范好建设市场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推进。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和3月20日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专项巡视整改部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建设工程招投标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清单,各地印发了《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整改任务清单、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其中湘潭、湘西州通过走访座谈、调查问卷等形式对招标投标情况进行调研,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5月下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厅下发整治工作方案后,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市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实行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管,及时调度进展、解决难题;分管领导压实责任、狠抓执行,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各相关科室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全省各地共通报了52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长沙对长沙湘禹建筑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曾阳春等9名个人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形成了有力震慑。
  
  (二)自查自纠,规范行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全面清理行业领域内违规违法政策文件。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推进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回头看”,截止目前,各市州对2017年以来的涉及招投标政策文件、管理规定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95件,保留68件、废止23件(其中永州7件、张家界6件、衡阳4件、株洲3件、长沙2件、益阳1件),修正4件。违法违规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确保了全省招标投标政策的全面实施,有效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二是加大招投标文件核查力度。按照市本级抽查项目比例不低于20%,县市区不低于40%。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各市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项目共计543个项目,核查283个,发现问题线索48个。其中株洲、湘潭、常德、邵阳、湘西州等地依法对必须招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通过资料核查和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核查,并积极主动对县市区进行监督指导,取得明显的成效。三是加大招标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打牌子”“提篮子”行为登记报告制度,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情况的,坚决叫停纠正。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各市州均按照湘建监督〔2017〕238号文件要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候选人的详细评审得分情况、工程业绩和获奖情况、技术标的打分情况均按要求在政府指定网站进行公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均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动态监管平台进行公示。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动远程异地评标。一是推进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省厅联合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的通知》(湘建监督函〔2020〕26号),就系统建设、平台互联互通、远程异地评标等方面提出了时间进度要求,全力推进电子化招投标工作。截止目前,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招投标活动已全面实现电子化交易。二是加快行政监管平台和电子交易系统对接。目前,行政监管平台和电子交易系统对接已进行到中标通知书审核环节,已初步实现两个系统的CA互认。除湘潭外,其他市州对接测试均已同步进行到中标通知书环节。三是积极推广远程异地评标。要求各地远程异地评标工程项目占比达到20%以上,实现全省“交易一张网”。目前长沙市住建局和市交易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采用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株洲市启动远程异地评标(主场)工作,并已完成武广地标变配电(专变)工程施工项目的远程异地评标,其他各市州主管部门也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四)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各市州已在局网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由各地成立工程建设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和重要问题线索会商机制,加大对案件的联合查处力度。对凡有举报、投诉和诉讼的,各地均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根据各地专治办工作机制,将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至城管、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等部门。截止目前,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省招投标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线索共计62起,各地纪委监委转交案件4起,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线索1起,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4起,暂未收到“三书一函”情况。二是建立经常性检查机制。各市州贯彻落实省厅制定的标后稽查标准及清单,积极开展标后稽查工作,按不低于招标项目的10%的比例,对招标后的在建项目进行专项的标后稽查将标后稽查工作常态化。其中,湘潭市成立由局党组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分片包干对在建项目进行综合稽查的工作机制。株洲、衡阳、常德、益阳、永州和湘西州等地强化标后管理,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对施工、监理人员履约情况进行重点核查,标后履约管理能力得到了较好提升。目前,各市州共检查项目239个,下发执法建议书80份,并针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安排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一方面全力查办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串通投标案件。前期,已对省委巡视组在招投标专项巡视期间移交的张国良、龙伟里2个串通投标案中涉事的14家企业,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19份,罚款2445.969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30.7495万元,相关个人的处罚正在处理之中。针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期间梳理的2017-2019年度围标串标司法判决的43个工程建设领域类围串标案件情况以及2020年上半年20个串通投标罪的案件(截止2020年4月30日),省厅于6月18日批转相应市州依法办理,各市州成立工作专班,召开案件查办工作专题会议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各市州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及处理意见,对涉案企业和个人的行政处罚正在按程序进行办理。另一方面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各市州高度重视招投标问题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将其作为治理招投标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同时,通过开展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招投标活动的调查摸底,对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乱象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目前,摸底检查工程项目531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42个,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存在禁止性内容,评标专家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分,投标单位报价呈规律性变化等。四是落实联合惩戒机制。各市州积极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行业监督、行政监督、纪检监察监督作用,拓宽监督举报的途径,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联动查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规案件,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除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外,还按规定记入诚信档案,实施了联合惩戒。前期,省厅向社会公布了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批招投标失信名录,6家企业和23名个人被列入“黑名单”。目前,各地正严格执行黑名单管理办法,做好行政区域内黑名单的认定和上报工作。现已上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失信行为“黑名单”企业5家、个人49名,其中邵阳上报“黑名单”企业5家、个人17名,岳阳上报“黑名单”个人18名,永州上报“黑名单”个人10名,益阳和湘西州分别上报“黑名单”个人2名。
  
  (五)强化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管理。一是各市州积极协助同级公管办加强对评标专家管理工作,强化“一项目一考评”制度,将评价考核结果记入专家个人评标档案,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联合惩戒范围,对评标专家违法行为从严查处。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各市州共通报154名住建领域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各地严格按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办法》等四个文件通知(湘建监督〔2018〕236号)要求,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专职人员实行动态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了查处力度。同时,积极将相关信息录入“湖南省招标代理监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引导招标代理企业健康发展。
  
  (六)建立完善招投标长效治理机制,构建联动机制。一是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招投标监管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有针对性的标后稽查工作机制,实现稽查工作清单化、表格化、规范化,查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围标、串通投标、挂靠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二是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与公安、司法、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建立执纪执法协作机制,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实现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形成查办建设工程领域违法违规案件的合力。三是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落实联合惩戒措施,跨部门、跨区域失信行为的共享互认,对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全方位提高失信和违法成本。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专项整治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开展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既是一项严肃政治任务,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也是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有些市州仍存在部分整治工作进展较慢。如对招标文件抽查情况,岳阳、衡阳虽对招标文件进行抽查,但台账不全。
  
  (二)政策落实有待进一步强化
  
  通过检查发现少数市州在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律法规上存在执行不到位,落实效果不好的现象。如永州市下发的《关于规范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明确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标准原则上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成本,但容易出现低价抢标、高价索赔的等现象,给质量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也不符合省厅制定的评标办法的规定。
  
  (三)案件查处还需进一步加大
  
  由于部分市州区县监管机构受体制、机制以及人员不够等因素的影响,对案件查办存在职责不明,推诿扯皮现象,一定程度影响了办事效率。加之串标围标行为十分复杂且隐蔽强,往往使查办案件力不从心。如对问题线索查办,往往也只能停于表面。对省厅交办案件,由于查办案件经验不足,对一些法律法规不熟悉,导致进度缓慢。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对市场秩序的破坏和对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损害,把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坚决贯彻落实部、省指示要求,强化责任,形成权责清晰、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整治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要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其尽职尽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持续不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方面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方案,深入稳步推进。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加强招标文件核查力度,组织精干力量,对线索的摸排再深入,从严从重查办巡视、审计、信访投诉等渠道反映的问题线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另一方面要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期中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及时查漏补缺,完善措施,总结经验,确保按时完成专项整治各项任务。
  
  (三)进一步加大依法查处力度。一方面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行业监督、行政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的作用,拓宽监督举报途径,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联动查办建设工程领域围标串标案件。另一方面建立切实可行的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按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同时,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提请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对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交政法部门,并配合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对发现的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26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